关于含山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含山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含政秘〔2005〕136号),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已作出批复,现通知如下:
同意将你县原10个乡镇调整为8个镇,具体为:
一、撤销河刘镇、东关镇。
二、调整仙踪镇、林头镇的行政区域。
(一)林头镇:将原东关镇整建制并入。调整后林头镇辖5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面积151.5平方公里,人口7.66万人。镇政府驻林头(原林头镇政府驻地)。
(二)仙踪镇:将原河刘镇整建制并入。调整后仙踪镇辖3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面积182. 5平方公里,人口6.45万人。镇政府驻仙踪(原仙踪镇政府驻地)。
三、撤销昭关乡,以原昭关乡的行政区域设立昭关镇,实行镇管村(居)体制。镇政府驻谢集(原昭关乡政府驻地)。
四、保留运漕镇、铜闸镇、陶厂镇、环峰镇、清溪镇等 5个镇。
望你县按此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工作衔接有序,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