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灾情信息员制度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 一支由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人员共341人组成的灾情信息员队伍在我市成立。
据了解,县、乡镇、村(社区)每一级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原则上县级信息员为县生产救灾办公室灾情统计员,乡镇级灾情信息员为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村(社区)级为各村文书或各社区民政信息员。
灾情发生后,灾情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按规定工作程序向上一级灾情信息员报告。上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含伤亡)、房屋倒损和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