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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3-17 15:17 只看该作者
追求高利息 被骗百万元
追求高利息 被骗百万元 来源:铜都晨刊 作者:周煜明 |
本网讯 日前,铜官山区法院判决了一件刑事案件,市民潘某借口做生意缺钱,之后许诺高额利息,从女友及女友家人手中骗走了近110万元。
潘某系我市某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其相貌俊朗,平日里工作能力也较强,赢得了女友的芳心,女友对他总是深信不疑。2004年年底,潘某告知女友,欲在铜陵做些服装生意,并用如簧巧舌具体分析了自己的投资计划和赢利设想,女友对他的分析十分信服。之后潘某称自己尚缺些资金,叫女友借钱给他,并许以高利润回报。女友拿出数万元给他。潘某按照约定到期支付借款利息(到期利息远远低于本钱),但实际上,在法院审理时,潘某供述称他自己并没有做服装生意,而是拿这笔钱到游戏机上赌博,数万元转眼就输了。潘某只好称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让女友继续投资。女友对此深信不疑。就这样,潘某以做生意缺钱为借口,再通过到期利息来迷惑,从女友身边骗钱。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底至2007年,潘某共从女友身上拿了20多万元。如此轻易就得手,潘某的胃口更大了,当手头没钱时,他就向女友鼓吹将钱存在银行里利息太低了,让女友跟家人劝说,将钱放在他那里用于投资。女友深信不疑,并劝说母亲和哥哥姐姐,称钱放在潘某那儿的利息比银行高。就这样,潘某许诺给出20%甚至更高的利润,从女友家人处骗钱。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12月至2007年年底,潘某共从女友的家人处拿走了将近90万元。因为这些钱远远高于一般做服装生意的前期投资,故而潘某便又假称与山西晋城人郭某合做煤炭生意来迷惑女友及女友家人。但实际上,法院最终查明,这些钱亦全被潘某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潘某辩称,这110多万元是借来的,部分用在做生意上亏了,部分赌博输了,并一再声称自己不是诈骗。为让主审法官相信,他甚至称若将他放出去,他那煤炭生意一笔就是近百万元,他完全能迅速还款。但当主审法官让他打电话给合伙人筹款时,他却不敢搭腔。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潘某假借做生意缺乏资金,许以高利润回报的虚假事实,诱取他人信任,骗取他人财物,用于个人挥霍,其行为显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潘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并判决继续追缴潘某非法所得。
法院判决后,记者又采访了我市一些法律界和金融界有关人士。他们提醒市民,若出借钱,一定要考虑好对方的实际还款能力,做好前期的预算准备工作。另外从法律规定来说,民间借贷利息亦不能过高,若过高可能被认定为“高利贷”,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可高于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杨 莉 周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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