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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有多少村干部还在"兼职当开发商!

有多少村干部还在"兼职当开发商!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x姓县官牛气冲天,....一手遮天,倒卖耕地法力无边,一双黑手蔽日遮天,民不聊生怨气翻天,亲手导演窦娥之冤,一边腐败一边升官,凤台县里臭气熏天,含泪呼喊包青之天,何时才能乌云消散,还我百姓一艳阳天?!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钱庙乡某刘姓村干部真是能一手遮天呀!打着建设新农村的旗号,非法占用耕地300余亩,用于建设商品房谋取暴利。该土地无任何合法的审批手续。某刘姓村干部本是商人,靠着经营200多亩无证的黑砖窑厂等发了点财。黑窑厂建在钱庙乡刘中圩排灌站旁。凤台县国土资源局迫于压力,于20061117下达了“凤国土监字[2006]065号文件: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十五日内拆除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并处罚款四万元(该文件将土地面积大大缩水)。但所谓的处罚书只是一纸空文,无人去执行。淮南市国土局于2007131下达淮国土资信查字[2007]1号复查意见书:要求凤台县国土局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但凤台县国土局就是不予执行。时至今日,黑窑厂依然在烧砖出售。刘姓村官早在1994年就曾非法占用土地近100亩建造商品房发了笔不义之财。而这次,村干部们以每亩地一万多元的价格买入,已经盖了楼房。
绝大部分村民慑于权势,只得在买地合同上签字。而不愿签字的村民受到各种打击报复,其子女上不了户口,而村干部们几乎个个超生,照样上户口。干部们断电打人(其中还殴打我的85岁高龄的老奶奶),无恶不作,还扬言要杀人。所谓的“钉子户”被迫背井离乡,有家不能回。
早在一开始(2006年)村民就向各级土地局及政府上访反映,但无人理睬。任凭一栋栋非法建筑物拔地而起!这其中有着太多的交易和猫腻,更离不开某些县领导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原县委某牛姓领导!)县政府以凤政秘[2007]22号文件,非法批准300余亩可耕地做为“新农村建设”的预留地,随后凤台县国土局也出具了相关证明。但县级政府并无农用地转用和审批权限。村干部有了县委违法的红头文件的支持,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高价出售商品房。我的老父亲去拍照取证,却遭到刘姓村官和他圈养的打手的殴打,砸烂数码相机一部。金钱和权力真是具有无敌的杀伤力啊!能让法律和正义靠边站,能让黑白颠倒!能让一位位记者闭口!刘姓村官扬言:有县委x书记的支持,你告到天边我也不怕!
而村干部们采用各种引诱协迫等手段,骗取我的老父亲在卖地合同上签字,而土地的承包合同使用证是属于我本人的。从法律上说,老人的签字是无效的。但是,在顾桥乡,淮南市这两级法厅的“偷梁换柱”式的审判下,本人均是败诉。因卖地合同只有一份在村官手里,官员们真是太有才了,他们重新打印一份“建设新农村,土地调整”的合同,然后将有老父亲签字的纸条剪下,再贴在“新农村”的合同上。请问法官大人们,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本人不服判决,带着老父亲去北京上访。接果被设在北京的县办事处人员得知,电话通知钱庙乡和凤台县的官员们,他们带着刑警队将两人强行带回县城。刘姓村官扬言:这次我要你躺着出去!而后县公安局以“越级上访”为由,在没有拘留证的情况下,将两人非法拘留10天。10天后(2007610),两人被有预谋地提前2个小时释放。拘留所本应于上午9点钟左右放人,但于7点就放我们出去。两人刚走出约30,就遭到2人从后面袭击头部,我当即昏倒在地,不省人事。2人继续打我头部,面部,用脚踩我胸部,导致我重伤,牙齿被打掉一个。行暴者迅速坐上一辆停在门口的无牌车离开!这一切是早就精心车划好了的!家人打“110”报警都无人理睬。至今凶手及幕后的官员黑手依然逍遥法外。
而此后的诉讼结果更是让人寒心!起诉县派出所“非法拘禁”,又是败诉!法厅的理由是:村民在法律上是对的,但法厅要维护政府的利益!因为安徽省公安厅拿出一个内部文件,但具体内容又不敢在法厅上宣读,也不敢放在判决书里,只能放在卷宗里!文件的内容,只有鬼才知道!
本人有几点质问:1钱庙乡所占耕地持有哪一级的合法批示?凤台县是在良田上“建设新农村”的吗?!(根据土地法,必须有国务院的批文!)
2凤台县县委和国土局对非法占地的态度,值得让人深思!是行政不作为还是....,还是…………
3 农民持有的承包合同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效?!
4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出通知:要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要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土地建设!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
5法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定协议将农用地和非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安徽省凤台县的官员们是如何理解和实行国办的法律精神呢?他们知(执)法犯法,目无党纪国法,充当恶人的保护伞,真是胆大包天啊! 胡书记一再倡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凤台县的做法似乎与此背道而驰呀!
本人作为中国公民,为此深感愤慨:朗朗乾坤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非法占地何时了?究竟还会有多少土地要成为干部们的摇钱树?!干部们就是如此为人民(币)服务的吗?法官们就是如此办案的吗?
本人安徽凤台县人,手机:13952823969,13925287294.电子邮箱:lwf0216@xina.com.
凤台县还有其它一些乡镇存在着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例如朱马店镇党委书记朱某和徐桥村的干部们强占农民耕地200亩开发房地产敛财,雇凶砍伤村民的事件,就曾被新华社记者王圣杰予以曝光报道.题目为:巧取豪夺争耕地,村干部当开发商http://www.ah.xinhuanet.com/jjw/2007-05/28/content_10136036.htm.此后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做出相关批示.但凤台县政府对上级批文阴奉阳违,避重就轻,包庇涉案官员.地方官如此做派,导致凤台县的耕地大量流失.
徐桥村被砍群众谢玉德,电话:0554-8443167.
恳请新闻媒体予以关注报道,保护农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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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上还发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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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不除,民不聊生!

请问国土资源局的各位领导:您们是如何履行土地兼管职责的?非法占用耕地是否可以“以罚了事”?
(1)县级政府并无农用地转用和审批权限.土地成为了地方政府集团式腐败新温床.土地成为地方官的盘中餐与摇钱树,而失地农民的生活又将何去何从?
(2)根据土地管理规定.任何建设项目都必须取得土地批复及《建设用地批准书》方可建设。
大家都来搞开发,国土资源严重失控。
国土资源部近期展开土地执法百日活动。
凤台县及钱庙乡的官员们,你们到了该清醒的时候了!除非你们有能耐拿到国务院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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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耕地,是否可以“一罚了之”?!

请看淮南国土局的N种狡辩!
cj国土资源局 2008-03-10, 17:07 帖子链接 #2

关于钱庙乡钱庙村土地利用情况的说明

一、 钱庙村委会兴建空心砖厂用地情况。
2006年9月初,钱庙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租用本村集体耕地5646平方米和该乡刘楼村集体耕地23791平方米兴建空心砖厂,经现场勘测,实际占地3960平方米。凤台县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11月对其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国土监字[2006]065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4万元”。钱庙村委会在接到该处罚决定后未能及时有效的履行处罚决定规定的事项,凤台县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3月10日依法申请凤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空心砖厂已积极进行纠正,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已协调县人民法院继续强制执行。
二、 钱庙村经济发展理事会占地进行新农村建设情况。
2007年4月初,钱庙村经济发展理事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27610.40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25465.50平方米)进行新农村建设,用地符合钱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年经市政府批准修编),属建设预留地,凤台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批准钱庙村为新农村建设村庄试点村(凤政秘[2007]22号)。凤台县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4月18日对其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国土监字[2007]019号),“责令钱庙村经济发展理事会及时纠正违法占地行为,并处罚款16万元”,2007年8月12日,市政府批准同意置换该村土地59.9625亩用于新农村建设。目前,钱庙村经济发展理事会已交罚款4万元,凤台县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11月7日依法申请凤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钱庙村新村建设已积极进行纠正,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已协调县人民法院继续强制执行。其反映“自己的父亲和奶奶被村书记指派打手殴打、砸坏数码相机及县刑警队、钱庙乡乡长、钱庙村书记等人在没有拘留证的情况下强行将他从北京带回并拘留、在出拘留所的上午被不明....的人打成重伤”一事,不属于国土部门工作职责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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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

期待着 :大刀向腐败头上砍去!
治大国若烹小鲜,同样如同种植果园。中央政策春风雨露,培育出一颗棵民生之树并结无数鲜美果实,要让百姓得到分享,就必须勤于打药捉虫,防止蛀虫偷偷蚕食。过去五年,万余名县处级以上“国之蛀虫”落于恢恢法网,今后还将有数量不小的蛀虫继续被捉。经历了社会转型期、制度转轨期的集中捉虫行动,风清弊绝可期,老百姓必将对今日之反腐感念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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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台上乌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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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无法无天了 凤台的耻辱
支持
官官相护 人民遭殃
希望正义的记者们用媒体的力量让全社会都来关注
邪不压正 正义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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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台上乌鸦多!

镇官村官动用“部队”大肆毁坏青苗打伤村民 朱马店镇又发重大土地违法大惨案


  

安徽省凤台县朱马店镇又发重大土地违法大惨案

镇官村官动用“部队”大肆毁坏青苗打伤村民



    为了与群众争夺耕地开发房地产,敛财入私囊,4月28日,安徽省凤台县镇党委书记朱马店镇党委书记牛子昂不顾自己开发房地产被新华社曝光后而受到党内处分的前科,利益熏心,从全镇抽调60名身着迷彩服(民兵训练服装)的基干民兵,抢夺群众耕地,遭到圩东村民组群众的英勇顽强抵抗。 4月29日日上午,朱马店镇徐桥村原党总支副书记、现村委委员谢玉勇,带领80多小车100多名人人身着迷彩服的社会混混,还有小部分没穿迷彩服“土八路”,像正规部队一样进攻该镇马店村圩东村民组。

原来,位于朱马店街道东边的圩东村民组耕地被谢玉勇和镇党委书记牛子昂看中,未经批准擅自计划在这里开发房地产。因村民不愿放弃赖以生存的耕地,4月28日,镇党委书记牛子昂不顾自己开发房地产被新华社曝光后而受到党内处分的前科,利益熏心,从全镇抽调60名身着迷彩服(民兵训练服装)的基干民兵,抢夺群众耕地,遭到圩东村民组群众的英勇顽强抵抗,没有夺取土地。

4月29日上午,曾因霸占群众耕地被新华社曝光,撤消党总支副书记职务的朱马店镇徐桥村谢玉勇,在牛子昂的指使下,继续动用武力抢夺群众的耕地。谢玉勇一马当先,带领80多小车100多名人人身着迷彩服的社会混混,还有小部分没穿迷彩服“土八路”,共200多人,像电影里大军压境一样大举进攻该镇马店村圩东村民组。

身着迷彩服的“官兵”们先是到圩东村民组周遍....,紧接着,两台挖土机就开始将朱马店街道东边的圩东村民组耕地上的麦苗铲除,村民保护耕地,身着迷彩服的“官兵”们就将不愿交出土地的村民往镇政府拉,反抗的村民惨遭毒打。村民朱行志被打伤住院。现鎮政府作出决定,同意给朱行志负担医药费。这些混混都是谢玉勇从淮南潘集和凤台请来的,每人每天60元钱,同时4月29日朱马店街道上的上规模的饭店都被谢玉勇包了,用于招待混混子。我们不禁要问:镇村干部破坏青苗也构成犯罪了呀!不经审批,非法占地由谁制止和处理?

    安徽省凤台县朱马店镇党委书记牛子昂、徐桥村干部强占耕地私自开发房地产200亩敛财。虽经新华社记者曝光《凤台:巧取豪夺征耕地 村干部当开发商》

http://www.ah.xinhuanet.com/jjw/2007-05/28/content_10136036.htm  

轻描淡写的处理屁用没管,瞎吊曝光。去年7月18日村官雇凶砍杀上访人员,上访人谢玉德被砍6刀。房屋开发被停了一段时间后,避过风头,死灰复燃,现在房屋都基本竣工了。

老问题得不到处理,新问题又出来了。凤台县藐视党纪国法,胆大妄为,无人问津。



举报人:朱行志暨圩东村民组群体村民                          
电话:0554-8442620,1395545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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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台上乌鸦多!

农民种地10亩骗得农业部“种粮大户”称号
http://news.qq.com/  2008年01月21日10:12   法制与经济  宾语等  评论0条
第 1 2 页
◆ 假典型成了“真先进”
孙庆广成为“全国种粮大户先进个人”后,不再遮遮掩掩,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自己。
2005年12月29日,安徽省农委系统官方网站——安徽农业信息网发表长篇通讯《千亩种田户 带农奔富路——记尚塘乡安圩村村委会主任、种田大户孙庆广》,介绍孙庆广“一位普通的村级干部,千亩种田大户,在带领群众奔小康的道路上,默默地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光辉事迹”。报道说:
今年六月份,尚塘乡安圩村村委会主任、种田大户孙庆广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国家级种植大户”称号的消息在全乡上下不径而走,轰动四村八邻,同时还被市、县党组织授予“种田大户”、“先进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一个偏僻的村落住户,一个祖辈靠种田谋生的普通农户,怎么能招来这么多羡慕的目光,哪来那么多亮丽的光环荣耀聚于一身,还要从事情的原委说起。
他把抛荒地变成“金土地”。孙庆广所在的安圩村现有人口3508人,土地面积5192亩。前几年,由于粮价走低,该村有三分之二的人口外出务工,长年无人耕种的抛荒地达750亩,而反租倒包的土地就接近2000亩。外出农户每亩反过来给种地户80-100元钱,种地户才愿意承包种植。外出户把种地视为包袱,国家土地资源浪费严重。面对零散、长满草的抛荒地,土生土长的孙庆广食不甘味,寝不入眠,决心通过自己的实践将抛荒土变成“金土地”。2004年4月,孙庆广大胆地将每亩补偿350元的高价,把沿港河的150户外出打工农户的1060亩抛荒地全部承包下来。孙庆广说,去年秋季正式接管种植外出户的土地后,他种植了600亩旱稻,400亩玉米,两项合计收入50万元。今年小麦纯收入可达23万元。
孙庆广敢为人先,将抛荒地集中起来带头承包,引领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的创举,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国家农业部农村政策司对该村土地流转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凤台县政府网站、凤台县农业信息网随后转载了这篇文章。
2007年12月18日,本刊记者在凤台县尚塘乡安圩村采访时,村民们直言孙庆广那时简直是在放卫星,“明明子虚乌有的事,被他吹得有鼻子有眼的,像真的一样!”“他说假话不用打草稿,张嘴就来!”
说起孙庆广“说假话不用打草稿”的事,老党员安万星和村民李安华等人眼泪都笑出来了。安徽一家媒体2005年在《春耕时节访农村》系列报道中,拿孙庆广举例子:“凤台县种粮大户孙庆广说,在租种的1060亩地里种的都是优质强筋小麦烟农19”;“与身边的农民相比,种粮大户孙庆广更有市场意识。‘等这一茬小麦收割完后,我就在地里点上花生。’他说,镇里的花生加工厂已建成,依托他的花生基地搞加工,将会获得多赢的局面。”“他自己家的五六亩地都不愿种,往哪儿去种1060亩优质强筋小麦烟农19?他又从哪儿吹出来个花生基地?”说到这里,安万星笑得直咳嗽。
孙庆广制造出了“卫星”,村、乡、县,包括市里的有关部门,担当起了“卫星”的“发射”任务:靠着虚假的“土地流转”,2004年,安圩村成为淮南市和凤台县的土地流转样板村,尚塘乡的先进村。孙庆广所在的党支部被评为“县五好党支部”。选派干部、当时的尚塘乡安圩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王子军也被评为全县优秀选派干部,入选凤台县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名单。
◆凤台县农委闭着眼睛写《调查报告》
安圩村老党员安万星、联队长安树云、孙长化、村民李灯敏等告诉记者,作为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主任的孙庆广,公然利用欺骗手段骗荣誉,骗国家的粮食补贴,不但冒充千亩种粮大户骗国家,还用本村其他群众的名字,虚报了6户百亩种粮大户,套取补贴款。加上孙庆广私自截留大量的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抚养费),依仗自己权势、谁向他送钱就给谁批地建房,以村里的耕地换取钱财……孙庆广的做法激起了众怒,村民们先后到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检察院、县农委、市委等单位进行举报,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无奈之下,他们以《人有多大胆 地有多大产——凤台县将村主任炮制为千亩种粮大户骗国家》为题,向中安论坛、合肥 论坛、安徽农网等多家网站论坛发帖举报:2004年以来,孙庆广在自家没种一亩粮田(他家的耕地与别人兑换成林地了)的情况下,经过乡某领导的精心“包装”,谎报自己租地千亩,向上报材料,每年骗取国家粮补和种子补贴4万余元。另外,孙庆广冒用本村6户群众的名字,谎报6户百亩种粮大户,其中有5户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是百亩种粮大户,孙庆广每年可骗取2万元国家粮补和种子补贴下腰包。2002年开始,孙庆广霸占群众耕地80亩栽树,讲是租用群众的,不和群众签合同,至今没给群众分文补偿。因群众上访,炮制假合同让生产队长代签,群众不知情,每亩树林国家每年补助退耕还林扶助资金268元(80乘268元/年)补给孙庆广。2002年开始,孙庆广将河沿两边群众耕作的护河地100多亩先收归村里,然后占为自己所有,栽树。每亩树林国家每年补助退耕还林扶助资金268元(80乘268元/年)补给孙庆广……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2007年9月,正当风台县纪委组织调查组对群众举报孙庆广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时,县农委却迫不及待地给相关网站传真去了一份盖着单位公章的《调查报告》,煞有介事地帮孙开脱:“经查:安圩村2005年以前,外出人员较多,有的农户全家在外,多年不回家,耕地抛荒严重,农业税、水费、‘一事一议’款征收困难。村里每年要垫付抛荒地的税费款。针对这一情况,2004年村里实行土地流转,把抛荒地的农户和不愿种地的农户找到,与他们签订协议书,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承包。村与孙桥、前李、老庄三个联队152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以孙庆广的名义上报千亩大户。”
该《调查报告》对孙庆广2004年骗取国家1万多元的补贴只字未提,只谈到2005年领取了1.066万元的千亩种粮大户奖金,王子军从中得3225元,余款被孙庆广所得。《调查报告》在玩文字游戏的同时,为孙喊冤:“孙庆广口述,2006年9月和12月孙庆广等村干部两次到上海 ,招商引资和引进日本香葱栽培技术,花费12225元钱,票据未从村报销。孙庆广口述两次出差都向乡领导请假,花费从千亩大户奖励款开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联队干部告诉记者,实际上,孙庆广和乡里某领导等人是去过上海一趟,但他们根本没有招商引资和引进香葱栽培技术,而是去游山玩水的。
县农委和孙庆广一个鼻孔出气的做法,让举报的村民们非常失望,他们再次举报,对凤台县农委的《调查报告》提出了质疑,认为县农委的答复“怎么这么会扯,太有才了!”村民们指出:自2002年以来,村里账目一直没有向群众公开,强烈要求清查账目,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另外,孙庆广利用职权勒索群众钱财,数额巨大,群众举报后,孙庆广私下退回了一部分,还有大量未退,应该一查到底。
◆假典型被撤销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凤台县农委的《调查报告》很快就被证实是在说假话。
2007年11月23日,尚塘乡党委根据凤台县纪委联合调查组意见,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孙庆广的安圩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尚塘乡党委在下发的《关于撤销孙庆广党总支副书记职务的决定》中指出:孙庆广身为共产党员、党总支副书记,通过虚报“千亩种粮大户”的方式,骗取、冒领国家粮食补贴归己有,骗取国家农业部的“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称号;对部分群众在违法可耕地上建房不予制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使用不规范票据收取并截留政策外生育抚育款。其以上错误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以此为诫。
2007年12月17日下午,凤台县纪委副书记吴在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群众举报孙庆广的问题基本属实,所谓的千亩种粮大户是虚假的,根本就不存在,其2004、2005年冒领的两万多元“千亩种粮大户”补贴款已经被追缴。
吴在恩告诉记者,孙庆广依仗权势收取费用后,在耕地上乱批乱建房屋,已经交国土部门调查处理;使用不规范票据收取并截留政策外生育抚育款,交尚塘乡党委处理,让记者和尚塘乡联系。
尚塘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泽芳告诉记者,孙庆广使用不规范票据,收取并截留的4.3万元政策外生育抚育款已经上交。但他认为,孙庆广不过是交的晚了点,不能算是截留。
记者:孙庆广的问题群众反映那么强烈,你们查过没有?
刘泽芳:反映强烈是少数人在反映。
记者:要是没有这些群众反映,恐怕到现在你们也不会主动去查吧?
刘泽芳:他们反映的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记者:县纪委领导认为群众反映的基本属实。
刘泽芳:有一部分是事实。
记者:你认为哪些不是事实?
刘泽芳:这个“千亩种粮大户”的背景是怎么形成的,这个村里原来抛荒地特别多。(在把县农委原来说过的假话重复了一遍后,刘泽芳说)孙庆广当“千亩种粮大户”县里到他们村都开过现场会。
记者:你参加没有?
刘泽芳:我没有参加,县委书记牛向阳来了。
刘泽芳告诉记者,孙庆广出问题后,乡里曾到安圩村召开会议欲罢免其村委主任职务。由于大部分村民都在外面打工,有选举资格的2700名村民只有610人在家,乡干部分好几个组一户一户做群众工作,最终只有49人同意罢免。
但记者从与刘泽芳的对话中,根本感觉不到乡里有任何罢免孙庆广村委主任职务的意思。
村民李灯敏认为,2007年12月5日上午,尚塘乡党委领导在安圩村全体党员会议上,宣读乡党委对孙庆广的撤职决定后,本应该同时宣布启动对孙庆广村委主任的罢免程序,但当时没有宣布,只是在会议结束大部分党员离开之后,在小范围说了说,“这哪里是罢免,其实就是在保他!”
◆法律专家:截留社会抚养费涉嫌贪污
安徽省检察院一位高级检察官认为,孙庆广使用不规范票据收取并截留政策外生育抚育款(社会抚养费)的行为,应当以贪污定性。
关于孙庆广主体身份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4月29日对《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有关计划生育”等七项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就主体而言,村委会组成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村委会承担了大量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孙庆广担任安圩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主任,对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按此立法解释,可以认定孙庆广在从事全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时,应当具备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身份。主观故意方面,孙庆广将政策外生育抚育款截留,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明显。此后,孙庆广虽然将此款上缴,时间长达一两年且是在被群众举报以后。
法律专家认为,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还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有关计划生育”等七项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的规定。因此,孙庆广使用不规范票据收取并截留政策外生育抚育款(社会抚养费)的行为,应当以贪污定性。
◆凤台县屡屡出现“骗新闻”?
知情者告诉记者,凤台县这次出现的尚塘乡安圩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主任孙庆广骗取农业部“全国种粮大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和巨额补贴的恶劣事件绝非偶然。近年来,该县几乎年年因为各式各样的“骗新闻”而闻名全国。
骗救灾款。2004年,全国多家媒体以《小村骗了国务院》为题,对凤台县刘集乡山口村虚报骗取159户移民建房补助资金、克扣130多户灾民建房补助款的事进行了曝光。报道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中纪委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涉及此事的凤台县、刘集乡、山口村等一批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骗低保金(本刊曾连续报道)。该县渔业管理站站长余平在任期间,任用自己的女儿担任渔业站主管会计;渔业站连续多年挪用、扣压、拖欠渔民的低保救命钱;渔业站在申报、发放低保金过程中,应民政部门的要求,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骗选票。2005年,安徽省委组织部向全省通报了凤台县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14名涉案当事人(其中县级干部6名)分别受到了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骗官冒。2007年2月13日,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从善明受贿、挪用公款案在蚌埠 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依法认定从善明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今年62岁的从善明是凤台县人,曾任淮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淮南市政协副主席。判决书认定,1993年至2004年,从善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67起,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102.12万元、美金1.05万元。在向从善明行贿的人群中,有多名凤台官员,他们中既有前县委副书记、县长,也有副县长、政法委书记,既有乡镇长,也有委办局的负责人。淮南市委一位机关干部向记者表达着自己的忧虑:这样的干部靠行贿爬到自己想要的位子上,怎可能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买官者中,又有谁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是廉洁的?
安徽大学一位法学教授认为,凤台县屡屡出现“骗新闻”,反映了这个地方....生态的恶化。在这种恶化的环境中,屡屡发生这样的“新闻”也就不足为奇了。
《法制与经济》□ 特约记者 季伟 本刊记者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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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非法强占耕地的事件被新华社记者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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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安徽省凤台县侵害农民土地事件的调查
www.ah.xinhuanet.com 2008-09-02 来源:本网
    新华网合肥9月2日电  题:岂容“逼农卖地”--安徽省凤台县侵害农民土地事件的调查
    “新华视点”记者 王圣志、汪延     记者近日在安徽省凤台县部分乡镇采访时发现,一些乡村干部假借新农村建设之名,以每亩不足2万元的超低价强迫农民出卖耕地,变相用于商品房开发和其他建设,一些失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生活保障。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农地私下买卖,但当地**部门曲意维护,压制和打击报复上访村民,导致侵害农民土地事件愈演愈烈,直接威胁到耕地安全及新农村建设的声誉。     耕地保护形同虚设,新农村建设变了味     记者在凤台县钱庙乡钱庙村看到,这里道路两旁成片的良田上,一幢幢上下两层的房屋拔地而起,工地上机器轰鸣,呈现繁忙的建设景象。据公示牌介绍,这是一个凤台县批准的新农村建设的试点项目,总占地面积300多亩。     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建设用地都未经审批。2006年以来,村党支部书记刘利等人打着新农村建设旗号,从群众手中按照19800元每亩强行征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谁不卖地就要挨打。     村民刘彪说,“我家4.1亩地被村干部强行占用,我不同意征地,村干部就将砖瓦堆在田上,让我家无法种地,去年2月,我的父亲被村干部指使的人打伤。为此我和父母多次到县、市、省反映村干部非法占地问题,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记者来到由钱庙村村委会和江苏一家公司联合成立的“钱庙新村建设指挥部”,与一名姓廖的工作人员攀谈起来。他告诉记者,这些商品房总占地160多亩,开发商是刘利,房屋售价是每平方米1100元。记者问:“房屋有房产证吗?”答:“没有。”问:“这些土地有使用证吗?”答:“没有,这是县里批准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问:“没有土地证,买房屋怎么有保障呢?”答:“以后要通过化整为零,以医院和学校等项目报批,才能取得土地证。你放心,没有人会查。”问:“以后还有新房吗?”答:“下一步还要建。”     在杨村乡店集村,村民告诉记者,这个村占用良地300多亩,开发建设了大批商品房,以每间房6万元的价格卖给农民,但不出具任何手续。村党支部书记陈宏斌说,店集村是凤台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设规划经过淮南市**批准。当记者问建设用地是否报批时,他说正在申报之中。     记者在古店乡东林村看到,一座六门窑厂正在热火朝天地生产,几十亩耕地已被完全破坏。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窑厂主是乡干部亲属,在东林村和西林村建了两座窑厂,这些农田是以租代征的,每亩地每年租金为500斤小麦和900斤稻,一年一付。     古店村村民李士杰说:“我家共有11口人,只有4.15亩承包地。乡**欠下吃喝债后,将我家的2亩承包地划给饭店老板盖酒店,不仅没有征地手续,连补偿款也一分没给。”     记者问乡党委书记陈咏:“每亩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民拿到钱没有?”陈咏说:“有的农民要地皮,就用地皮钱抵补偿款,李士杰要4间房子,所以还欠乡里的钱。”     古店村村委会主任童汉勤告诉记者,“古店村实际征地21亩,相邻的新河村也征用了一部分耕地。李士杰被征用2.3亩地,但他要了4间房的地皮,所以应该还欠乡里一些钱。”     李士杰气愤地说:“我不仅失去了土地,反过来还欠乡**的钱,真是岂有此理!”     县**查而不处,村干部阳奉阴违     2007年5月,凤台县朱马店镇徐桥村村委会主任徐国远、村党支部书记谢玉奎,以每亩2万元的价格强征农民耕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准农民在自家宅基地建房,必须购买商品房。记者对此进行报道后,引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查处。     当时凤台县成立的调查组认定,村干部占地8.51亩,农户非法占地30多亩,并责令限期拆除正在建设的房屋,恢复土地原状,没收新建楼房,处以罚款。     记者近日再访徐桥村发现,当时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仅没有被拆除,反而全部建成,并有所扩建;建好的房屋已经售出;非法占地也没有恢复原状。     朱马店镇**一名干部告诉记者,县国土资源局下达处罚决定后,徐国远等人仍在继续建设,原来没有建成的房屋相继竣工。处罚决定书调查徐国远在宋大沟两侧建设30间,实际上是76间。为此镇**专门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过,请求查处,但没想到还是建起来了。     村民说,调查组调查不深入,村干部采取反调查手段,将大事化小。村干部找一些村民作伪证,每人给600元,还威胁村民不要讲实情,“否则把你腿卸掉!”     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彦春说:“我们下达处罚决定书后,多次要求停止违法建设,但他们还是偷着建。去年11月已经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没收违法建筑的申请,但法院还没有执行。从某种意义上说,建得越多,我们没收的越多,吃亏的还是开发商。”     村民屡遭报复,黑恶势力膨胀     不少村民反映,近年来,乡村干部强迫农民卖地现象时有发生,而农民上访告状,地方**就动用警力,关押上访村民。一些上访村民被不明身份人员打伤,案件长期得不到处理。     2007年7月,徐桥村村民刘瑞认为凤台县调查组对村干部徐国远、谢玉奎违法占地的查处结果与实际情况差距过大,他与一些村民向县委、县**要求进一步查处。但不到几日,家人就遭凶手砍杀。     据刘瑞介绍,2007年7月18日晚上,一辆轿车突然开到我家门口,从车里出来6人,戴着白帽子,半遮脸,穿着白衣服,个个手持大砍刀,冲进我家,有个歹徒高叫:“砍死他们!”他们持刀向我公公谢玉德乱砍,我公公身中六刀,拼死夺下一把刀反抗,歹徒才上车逃走。晚9点多钟,又有一辆车停在我家门口,他们一边按喇叭,一边高叫:“如果你再告,叫你一家都不得好死。”此案至今没有告破。     徐桥村村民说,村干部为了强买耕地,雇佣亲戚和社会闲散人员殴打不愿卖地的村民,本村的谢传懂、汪明伦等人都因为卖地问题被殴打过。记者在徐桥村采访时,有一名赤膊文身的人骑着摩托车在身后盯梢。     村民刘彪告诉记者说,他家土地被强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他和父母多次上访,曾遭到不明身份者背后袭击,将他打昏在地,牙齿被打掉一颗,此案至今得不到处理。     村民李士杰说,他因家里土地被违法侵占,无法耕种,一怒之下到建房者家中砸了几个盘子,要求拆除违法建筑,结果被派出所拘留了10天。他说:“乡**砸了我全家饭碗没人管,我砸了几个盘子就被拘留,怎么也想不通。”     记者陆续接到蚌埠市龙子湖区马村回族自治村、砀山县城关镇于楼联村等地村民的上访信,反映当地乡村干部强买耕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牟利等情况。眼下,打着新农村建设旗号的违法圈地有蔓延之势,一旦农村私自买卖耕地成风,失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生活保障,将会进一步激化农村矛盾,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责编:徐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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