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出台
为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促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分层次、分阶段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我市近日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2008-2010年)》。 根据该规划,我市将大力推行普及普通话,在2010年前,全市城乡初步普及普通话,即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自觉使用普通话。经过努力和有效管理,使普通话成为机关单位的公务用语,成为广播、电视的播音用语,成为学校的校园用语,成为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语;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在2010年前,全市城乡实现社会用字基本规范。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和影视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等主要领域的用字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化要求。根据省政府、省语委的要求,同时结合实际,我市将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实现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市直各单位、铜官山区和狮子山区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范畴,应在2008年底通过达标验收;开发区、郊区和铜陵县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范畴,在2010年底通过达标验收。(记者 陈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