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网's Archiver

yz7978 发表于 2008-6-17 09:46

拒收旧版百元钞票此举违法

拒收旧版百元钞票此举违法
时间:2008-6-17 8:22:00 来源:大江晚报


    “第四套人民币仍在流通,收银员凭什么拒收我的钱?”市民吴女士昨天遇上了一件令她烦心的事,她在我市中山北路一家大超市用一张旧版百元真钞消费时遭遇拒收。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超市这种拒收行为属违法行为。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手中的这张旧版百元钞票发行于1990年,是目前仍在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而且经验证确定是真币,看上去也不是非常破旧,可是超市却拒收这张钞票。超市收银员给她的理由是:近段时间以来,超市陆续收到了许多旧版的假百元大钞,超市规定如果收了假钱,后果由收银员自己承担。所以为了安全起见,现在许多收银员都拒绝接收旧版百元钞票。
    超市究竟有没有权利拒收顾客的旧版人民币?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相关科室负责人。据其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不再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现在是在回收阶段,但到目前为止第四套人民币仍未停止流通。第四套人民币和第五套人民币在市面上一起正常流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拒收应属违法行为。记者 程华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