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align=center]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url=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nei7_bbs/4C8EOC1I0001124J.html][color=#000000][/color][/url][b][size=7][color=black]国务院公告[/color][/size][/b][/align]
为表达全国 各 族 人 民 对 四 川汶 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 :( :( 遇难同胞,一路好走…… 天地为之动容。 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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