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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7978 发表于 2008-5-4 18:33

阜阳啊阜阳!

“离婚”12年妻子不知
2008-05-04 13:58    来源:阳光在线       字体:大 中 小  

结婚30年之后,2007年,51岁的韩素玲才发现,“丈夫”王凤森已经与自己离婚12年,并在10年前成为别人的丈夫。而....的知晓,源于王凤森驾车撞死人的交通肇事案。

  王并非等闲之辈,他是安徽阜阳太和县政协委员和镇人大代表,县里的知名人士,当地惟一一所驾校的所有者,资产上千万;2008年4月1日,韩素玲因损坏王凤森公司价值万元的财物而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如当年的离婚案卷被证明是假,王将至少涉嫌重婚罪;而为此较真的韩素玲,并未得到她期待的公正,反而因此失去自由,至今已被拘捕半年多。

  漏洞百出的离婚案卷

  2007年春节前的一个早晨,安徽阜阳太和县中原驾驶学校负责人王凤森驾车撞死路人,仓皇逃离事故现场。事后,韩素玲向亲戚借款数万元,用来维持家族生意运转和保释金。而这些借款迟迟不见他安排归还,脾气火爆的韩素玲去驾驶学校报名处拿钱,却发现自己被拒之门外。在争执中,大姑子的话让她惊呆了:“你有什么资格拿钱,你们12年前就离婚了!”

  韩和她的三个孩子都不知道这个秘密。震惊之余,在县档案局,她查到1997年丈夫已经与毛某再婚——此前数年,她只知道对方是干预无效、无奈默认的婚外情人。“我想是因为我妈多年在外经营,2006年决定回家休息,他的另外一个家瞒不住了,他才翻脸的。”韩王二人的大儿子王奎如此解释王凤森的动机。

  2007年3月,通过委托律师,韩素玲终于第一次见到自己1995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案卷。“我敢100%地肯定那是一个假案!”她的代理律师于鸿飞说,“整个案卷存在明显的问题达15处之多,其中包括涂改、伪造等,荒唐不符合逻辑之处更是随处可见。”

  整个案卷只有主审法官王世成与王凤森两人的笔迹;涉及时间与数字的地方多次涂改;丈夫还替村委会写了说明他们感情不和的证明书;卷中民事调解书中留下名字的两名书记员,均没有参与到此案的审理中,甚至有一人根本没有在该法庭工作过,签名都是伪造。关键在于,韩素玲是文盲,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离婚”12年仍共同打拼

  除去案卷,韩素玲也提交了大量其他证据,证明12年来一直与王凤森共同生活,并打拼出今天的“中原运输”家族企业。

  她的文盲身份,并没有对她从事的生意造成障碍,“人是爽快实在的,很能干”,所有知情者都如此描述。1999年,韩带着大儿子去异乡开拓市场,2001年后,一直是韩带着女儿和小儿子在南京照料分公司。

  王凤森是高中毕业生,早在1990年左右夫妻二人开始经营车队起,跑长途车、装卸货的活,都是韩在外打理,而王则在家中负责协调和车辆维修,直到公司业务发展壮大,谈生意拉关系签合同之类也由王负责。因为是文盲,韩不过问文书和财务,也不掌握经济大权。

  韩素玲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和王凤森怎么算离婚——这12年来,她始终与王凤森生活在一起;王每两周去南京看她,而韩则每年回乡休10天左右的春节假,通常住在驾校内的住宅,王家子侄会来给韩拜年。她为王的父亲操办了2003年的葬礼和三周年祭礼,葬礼举行地址就是离婚调解书划分给韩的住宅——在农村,离婚的妻子服侍公公西去、“合法”妻子却从未在这些仪式上露面,是令人费解的。而在1996年到2002年,三个孩子相继成家,在婚礼录像上,二人表现很难看出是离婚的夫妻。

  1995年后,这对在离婚卷宗里被描述得不共戴天的夫妻,还留下了不少一起旅行的照片,譬如在北京,在离香港回归只有28天的大钟前留影;带着 2001年出生的孙女在周庄游玩;在一些照片里,他俩手拉着手。而王的律师则声明,这些照片全系伪造。但2002年的家庭户口显示,王凤森是户主,而韩素玲则是户主之妻;直到2007年初王的工商登记资料中,王的身份证上的居住地址,仍然是“离婚”时判给韩的住宅。

  离婚案真伪鉴定困难重重

  韩素玲觉得被欺骗,她决定以法律手段,讨回自己的公道。

  法院对12年前的离婚调解书的看法却是“程序上有瑕疵,但不影响效力的生成”。2007年3月6日,韩素玲向太和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请求检察院对太和县人民法院当年的离婚民事调解书进行抗诉并撤销,追究法官的责任。对于离婚案的真伪,检察院把焦点集中在韩素玲的14枚指纹上。 2007年4月底,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太和县公安局对卷宗内的10枚指纹进行了鉴定。经过鉴定确认,10枚指纹中有两枚是韩素玲右手食指所留,其他指纹不具备鉴定条件。韩素玲隐约记得多年前曾经被丈夫找去借钱,让她按过两三个指印,她坚持认为其他指印一定不是自己的。

  一份录音资料显示,对于检察院侦办离婚案的过程,太和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亚东在私下场合承认:他也对下属调查工作有疑问。赵还承认,包括县交通局在内的很多部门“一把手”都曾经跟他打招呼,要“照顾”王凤森,但他也表示,会实事求是地办案。

  小儿子电告“会拘留她”

  7月30日,检察院的决定仍然是“不予立案”。8月15日,韩素玲向检察院申请复议。之后一个多月里,总是“调不来案卷”,最后是检察长直接跟法院领导联系调来了案卷,可没几天,控申科又告知韩素玲称,太和县人民法院又以中院要借案卷为由,把案卷调走,从此杳无音信。

  韩素玲绝望了。2007年9月20日,被激怒的她冲进中原驾驶学校报名处,用管钳砸毁若干办公设施;王凤森则报警。事后,她直接住进了行政拘留所。10月6日,律师于鸿飞去见韩素玲,拘留所和城北派出所都不同意会见。

  律师见不到,10月8日,小儿子王智却在父亲的安排下在拘留所见到了母亲,并劝母亲不要再告状,通过和谈与赔偿了结此事。当天晚上,大儿子王奎接到弟弟的电话,后者焦急地让他劝母亲答应赔偿与和解,并透露“他们会刑事拘留她”。拒绝和解之后,当晚,韩素玲就被转往县看守所。10月18日,她被县检察院正式批捕。

  10月底,韩在看守所昏迷,被送去抢救,继而大小便失禁,看守所通知家属送纸尿裤。但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未被批准,迄今为止,家人也不能见到她。但王凤森仍然可以通过看守所陆(音)所长,屡次代表他跟韩谈赔偿、息讼的条件。

  数次化险为夷的能量

  4月1日的开庭,以韩素玲的代理律师对损坏物品的价格鉴定程序提出质疑,要求重新鉴定价格结束;4月14日再开庭,价格重新鉴定却仍没有做。据悉,在离婚案闹出来之初,王曾经惊慌失措去找过一位与他合作过的律师:“我要被抓进去了!”但王凤森有着化险为夷的能量,并不仅仅在这件事情上。在撞死路人的那天早上,他的肇事车在肇事现场7里路以外被发现,并有比较明确的逃逸情节。但最后,事故责任认定为各负一半责任,赔钱给家属了事。

  两次开庭都没有结果,韩素玲的铁窗生涯延续之时,王凤森的中原驾校正在大兴土木。他个人投资的机动车检测厂正在建设,而县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不日也将迁入学校内的办公楼办公,其辖下的所有车辆都将到这里来年检——那是一个越来越大的市场。

  (据《南方都市报》)

wlautomatic 发表于 2008-5-23 18:57

阜阳的故事太多了.
难道全国记者都与阜阳有仇?
我不信.

yz7978 发表于 2008-5-27 08:46

我也不信,反正,我是不敢去阜阳,河南的。

rongchuan001 发表于 2008-5-27 14:09

记者也要生活啊    没有新闻 靠什么生活

深灰色999 发表于 2008-8-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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