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为何不能自由处置?--请大家理性讨论,不得让徽网停业
比如:私家车是完全的个人财产。
为何不能自由地出租?
为何不能自由地载客?
个人应该对其个人财产有完全的处置权,包括出售,转让,出租,赠予等各项权利。
谁能解释这一点?
仅仅就是为了政府能够取得出租车经营牌照的发放金吗?
此规定合理吗?
[[i] 本帖最后由 yz7978 于 2007-11-18 23:45 编辑 [/i]]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的解答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出售、转让、出租,赠予。但个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对他人造成不利影响。假如政府不对车辆进行管理,会造成客运市场的混乱,则不利于社会的安定有序。关于出租行业的经营许可证的收费,政府为了管理出租车行业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如不发放经营许可证,任何车辆都可以进行营运,营运市场会形成恶性竞争,最终受到损害的是经营者以及广大老百姓。 [quote]会造成客运市场的混乱,则不利于社会的安定有序。[/quote]
请问具体会造成什么样的混乱?
现在是市场经济,不是要靠市场自己来调节吗?
[quote]任何车辆都可以进行营运,营运市场会形成恶性竞争,最终受到损害的是经营者以及广大老百姓。[/quote]
竞争的结果就是使乘客受益。
君不见N多出租车拒载;
N多出租车司机不顾乘客感受抽烟;
N多不文明现象在出租车上体现?
如果形成强有力的竞争,我们只能看到对乘客的好处,看不到怎么会形成恶性竞争?
你想,当出租车行业利润为0时(极限情况)必然有出租车司机不会再经营这个行业;此时,出租车行业的利润又可以为正数了。因此,不会出现所谓的“恶性竞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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