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table=98%][tr][td=2,1][size=3]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比例提高[/size][/td][/tr][tr][td](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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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r][tr][td=2,1]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杜绍林) 近日,我市出台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我市在校学生的医疗待遇水准。
届时,我市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补偿的起付线将由90元调整为50元,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80%,年度支付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3000元,同时,将学生被动物致伤后常用的狂犬疫苗纳入了基金支付范围。
据介绍,去年我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了保证参保学生的利益,我市在全省率先将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纳入保险范围。截至目前,参保学生达到8万余人,累计支付各项保险金达200万元。
[/td][/tr][/table] :lol 是个好消息,肯定会得到广大学生朋友的拥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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